2010年10月18日闭幕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重大决定。会后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》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指出,我国将在“十二五”期间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。
根据《决定》规划,到2015年,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8%左右;到2020年,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%左右,吸纳、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。
环保产业成为“十二五”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。在节能环保产业方面,我国将重点开发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及产品,积极研发新一代核能技术和先进反应堆,发展核能产业。在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方面,新一代移动通信、下一代互联网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及产业化、三网融合,物联网、云计算都将成为“关键词”。
此外,我国还将发展生物产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产业。新能源汽车产业也将得到重点支持,我国将着力突破动力电池、驱动电机和电子控制领域关键核心技术,推进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、纯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化。
根据《决定》要求,在“十二五”期间,战略性新兴产业将受到国家在财税金融方面的支持。在财政支持方面,国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,重点支持重大关键技术研发、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、重大创新成果产业化、重大应用示范工程、创新能力建设等。